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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卷, 第六期
吴 谨:第三只眼看SCI

科学时报


如果换个角度看,便会发现其具有正面积极的意义

 

近来,也许是国内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成果评价中将发表SCI文章(包括文章数量和刊物影响因子)作为一个重要参考指标,在实验室评估或项目总结验收时有点“言必称希腊”,于是,强调SCI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意和某种程度的不舒服,甚至认为SCI成了中国科技的指挥棒。对科技同仁的这些感受,想想也能够体会和理解;不过,对于SCI及强调SCI的要求,如果换个角度看,将其当做一个来自外部的第三方监督,便会发现其具有正面、积极的意义。

常言说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科学研究也应是如此。除极少数自掏腰包进行科学探索以达到自我满足和提高的人外,绝大多数的研究人员都是从他方(包括政府和社会团体)获得资金进行科学研究。资助者希望获得回报和产出,希望有限的资金产出丰硕的成果,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。受资助者做出满足要求的工作,既是项目合同的要求,也是学术基本规范的需要。而科学研究的成果,大多是解决未知、创造新知,一般并不能立即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应用,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,因此,资助者在成果评价中对创新性提出要求,也算是应有之义。

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常常参考所发表文章或授权专利的数量和质量。发表文章中,SCI刊物的文章在大家心目中的权重因子较大,得到较多的喜爱。看看2008年关于SCI的基本数据就知道这是有道理的。全世界范围内,2008年SCI总共收录5893种期刊,其中,中国(不包括香港、澳门和台湾)期刊被收录的有95种,占1.61%。在国内数据库中,中国知客(CNKI)收录的国内科技类期刊有4900多种。这近5000种国内出版的科技类期刊中,被SCI收录的不到2%,可以说是百里挑一。国内期刊被SCI收录少的原因可能有语言的因素,但从这悬殊的比例,还是可以看出,语言因素即使有可能也不是主要的,最主要的可能还是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,不少研究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。大量国内科技期刊所刊载的科技论文,按SCI的标准来衡量,可能连迈过基本门槛都有困难,还处在“儿童少年”期,还需要不短的时间,才能成熟。因此,科学研究中撰写的论文能够被SCI期刊发表,至少表明研究工作跨越了SCI期刊要求的门槛,达到了一定的高度。事实也确实如此,国内大多数科技工作者,要使自己的研究工作在SCI期刊(尤其是影响因子较高的西方英文期刊)上刊登出来有一定难度。所以,科技成果评价中强调SCI,还是很有道理的。

SCI的存在,其实也使科技工作的评价有了一个可供参考的、相对客观的、基本定量的数据。更为重要的是,这个数据是根据大家基本认可的统计方法计算出来的。SCI发布部门也只是提供数据,不参与任何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利益分配。在某种意义上,SCI对科技工作是一种外部的监督。所谓旁观者清,这种公开的不涉及利益的第三方监督,有不可否认的公平性和公正性。强调SCI会有正面的激励作用,能够促进我国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更广泛地被国际同行知悉和认可,从而在国际科技的丛林竞争中胜出,有更多的话语权。

SCI的数据是一段时间的统计数据,年年根据规则更新,不是某人一句话就可以改变的,与权贵无关,与金钱无涉。面对这样的监督,科技工作者仅需安心做好分内的工作、发表SCI论文就可以了,少了很多关系学的烦扰。

对科技工作者来说,发表科技论文其实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。法拉第说:“WORK,FINISH,PUBLISH!”可见,法拉第把发表当做科技工作中重要的一步,不仅要完成,更要发表。对于科技工作者而言,既要完成项目合同,满足与资助者商定的要求,也要提炼项目研究中的发现和创新,并将这些发表,供同仁参考。从进化的角度,一个未知的被发现,可以使人类这个物种少走弯路,更加适应这个环境。发表论文,尤其是发表高水平的SCI论文,往大里说,是对人类的贡献;往中里说,可以使生活在中国的这个群体,在地球人类的竞争中,处于优势,能够茁壮成长不败于世;再往小里说,是为所在单位的实力做宣传和广告,扩大单位的知名度,提升个人工作业绩和在同行中的位置,达到自我实现。套用《共产党宣言》中的一句话:发表SCI论文,可能并不显赫一时,但将永远存在!因此,发表SCI论文,其实也是科技工作本能的要求。

可见,发表SCI论文,既符合科技工作者个人本能的需要,又能一定程度上满足资助者的要求,是两全其美的事情,但是,为什么强调SCI会引起一些异议呢?盖因为在我国科技方面落后西方列强太多,发表SCI论文对许多科技工作者殊为不易也。科技研究工作,大约分为三个层次,居最上层的属原创,他人从未涉猎,你独具慧眼得以发现;其次为创新,领域已经开创,你后来居上,比前行者做得更仔细更深入,见他人未曾见,得他人未曾得;再次也为创新,领域开创已久,几乎已研究透彻,但聪明的你技高一筹,仍能做得比前人更好。世人所开展的纷繁复杂的科技工作,其实大多属于后两个层次。而上述三个层次的工作,逻辑上都可发表SCI论文。现在很多科技工作之所以不能发表SCI论文,恐怕是因为还没有进入这三个层次中,或者不知如何将自己的研究工作归纳使之进入这三个层次。强调SCI论文,对科技工作者来说,也许一时压力可能大了些。不过,既然受人资助,还是暂且忍忍这样的不适,尽力提升研究工作的层次吧。当我们大部分研究工作进入前两个层级时,发表SCI论文将是寻常之事——不过,到那时,科技管理部门可能不再强调SCI。

也许有人还会说,强调SCI将限制科技工作者研究的自由,使科技工作者将相当的精力浪费在编撰论文上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确实是这样的。外来的要求,无论是什么都属于限制。撰写论文多少也要花些时间。不过,将别人的钱财自由花费而不受限制的事世上几乎没有。既然他人付出资本,科技工作者付出智力,这样的状态下,科技工作者的自由本来就是有限的。资助者借助被资助者很认可的标准来参考评价科技成果,已经是很公道了。至于写论文要花时间的说法其实是自说自话。科技论文有基本相同的结构,属某种形式的“八股文”,只要科学研究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创新内容,撰写一篇文章也许不过是几支烟的工夫。

所以,强调SCI,反映了科技管理部门对于我国研究工作秀出国际科技丛林的渴望;强调SCI,说明我们的工作在SCI刊物上的显示度还有相当的不足;强调SCI,可以使科技工作者重视SCI文章的写作,提供研究工作的国际显示度;强调SCI,对科技工作者也是一种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监督。这种“三公”性质的外部监督,在当今的中国,可能不是多,而是少了。

(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员)

《科学时报》 (2009-2-27 A4 周末评论)